那么多的稿子,投出去都杳无音信,孔凡决定做次实验。看看编辑同志们到底是否真的看过他的稿件。
孔凡常认为自己的“作品”虽算不上专业,但也绝不能算是业余,所以他投稿总是投些知名度较高的杂志社。但最近和一位朋友在一起交谈时得知象他这样的生面孔想入名刊物的选 ,那是相当的难,投街头儿杂报还有可能被用。凭什么!孔凡委屈,且更不服。但想想自己毕竟真是把自己辛苦熬夜写出的“作品”一篇篇的寄了出去,却又一次次的没有音信。用不用,给回个话儿,也算对得起这点儿虚荣和自尊下的上进心呀。他还听说编辑看稿儿从不仔细,要么头中尾三点跳跃式,要么对角线式,要么头尾式,更要命的还甚至是只看一个文章名儿,不好琢磨不顺眼儿的就被拍死,越想越让孔凡懊恼!
常言“偷书不为盗”,那么窃文可是要算窃的,孔凡知道这个理,但他还是要投这个石,来问这个路。
毕竟这事不光彩,孔凡选在凌晨0时把他常投稿的《小文豪选刊》某名编辑的文章改头儿换名儿中间换段儿,薯上自己的常用的笔名发到了那位编辑的信箱。
孔凡没想到当日上午就收到了编辑的回复留言――这是你给我刊发来的第十八篇文章,但可惜的是此文已于2006年2月发表在《小文豪选刊》的第2页,值得表扬的是你中间换上去的那段儿竟也与原作者的原文本身浑然一体。
这石头投出去虽砸在自己的脚上了,但孔凡不委屈了,只是晚上常看书,睡得更晚了。他知道了自己已在路上,只是行囊里装的东西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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